欧盟新版城市污水处理指令Directive (EU) 2024/3019已经进入成员国实施准备阶段。第9条要求成员国在2028年12月31日前,为附件III所列产品建立生产者责任措施。附件III目前列出的行业是药品和化妆品;这并不等于所有洗涤剂和家居清洁产品都已被纳入同一责任范围。
这项制度的核心,是让相关生产者承担至少80%的城市污水四级处理成本,同时覆盖产品数据收集与核验等费用。欧盟委员会的公开说明把这一安排概括为“污染者付费”:药品和化妆品行业承担主要成本,避免全部费用转移给公共预算或居民水费。
对个人护理项目而言,第一项准备是整理进入不同欧盟市场的年度物质投放量。法规关注的不只是成品件数,而是产品中相关物质的年度数量。品牌方、配方团队和制造方应当能够把市场、产品、配方版本、生产批次和年度数量对应起来,避免销售数据与配方数据各自独立。
第二项准备是补齐物质在城市污水中的危害性与最终可降解性信息。指令要求生产者每年向生产者责任组织提供数量、危害性和可降解性资料,并以数量和危害性作为费用分配的重要基础。供应商文件、配方清单、评估方法和版本日期因此需要保持一致。
一品净的日化与个人护理OEM/ODM服务覆盖需求沟通、配方方案、样品、包装、生产、检验与交付。面向欧盟的个人护理项目,可以在立项时同步确认目标国家、配方版本、供应商资料、预计投放量和后续数据责任,让品牌方与制造方从一开始就围绕同一套项目资料协作。
法规同时设置了有限豁免。生产者能够证明相关物质年度投放量低于1吨,或者相关物质在污水中可快速生物降解、最终不产生微污染物时,成员国可给予豁免。但“可以申请豁免”不等于自动豁免,仍需准备可被主管机构接受的数量与技术资料。
欧盟联合研究中心近期更新了四级处理成本研究。报告指出,最终指令要求实施四级处理的设施范围与早期影响评估并不完全相同,同时通胀和实际运行经验也改变了成本估算。对企业来说,这意味着未来费用不宜提前假设为一个固定比例或固定单价,应持续跟踪成员国制度、生产者责任组织和费用计算规则。
OECD关于生产者责任的研究也提醒,费用制度既要筹集处理资金,也会影响产品设计。若费用能够更细致地反映物质数量、危害性和可降解性,配方选择、供应商管理和数据质量就会直接影响项目的长期成本。只有收费、数据和设计激励相互对应,制度才能推动源头改进。
实务上可以先建立一张项目清单:产品在哪些国家销售,使用哪一版配方,相关物质来自哪些供应商,年度投放量如何计算,危害性和可降解性资料由谁维护,包装与产品标识如何对应,成员国实施进度由谁跟踪。这样做既方便后续申报,也能减少配方、标签和市场数据错位。
2028年的制度落地仍取决于成员国实施安排和后续细则。企业在作出适用性、豁免或费用判断时,应以正式法规、成员国规则和专业意见为准。现在开始整理数据的价值,是为未来判断保留可靠基础,而不是提前给任何具体产品贴上“已合规”或“已豁免”的标签。
